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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限抗令”还需要政企多管齐下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8-17 00:00:00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对产业和医院产生较大的影响。因为根据《办法》,患者必须被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医生才能开出抗生素处方;零售药店出售的抗生素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然而,从近日各地方媒体关于执行情况的报道来看,不少药店仍可轻松买到抗生素处方药,医疗机构也存在滥用抗生素现象。

   

        也就是说,从《办法》开始实施的这段时间看,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这不得不让人对史上最严的“限抗令”的效果产生担忧。笔者认为,对于抗生素滥用这样一个长期、顽固的医疗问题,不能只靠“限抗令”单打独斗,必须多管齐下,加强社会各方的配合。

   

        首先应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抗菌药物的销售管理,避免覆盖不全的现象发生。从全国抗生素整治活动方案看,活动治理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这样一来,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就有可能处于监管盲区。而恰恰是在基层的医疗单位,抗生素滥用现象十分普遍。另外,由于《办法》的规定仅仅针对医疗机构,对于非医疗机构的药店几乎只字未提,虽然医生开处方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仍然无法阻止药店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出售抗生素。如果不加强规范药店对抗生素的出售,《办法》或成一纸空文。

   

        第二,对医院来讲,抗生素类药物是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限抗令”矛头所向,医院只怕莫敢不从,但硬抵制不行,软抵制恐将大行其道,比如医院为了弥补抗生素药品收入锐减的损失而提高各项检查费用,直接加重患者负担,这显然是有悖于“限抗令”宗旨的。另外,现在的规定中对于滥用药物的医疗机构罚款为3万元,但相对于医院所获得的丰厚利益来讲,3万元实在微不足道。因此,还需要配套更严厉的监督、惩治措施,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

   

        第三,对如何认定药物是否为滥用,还要有个标准,防止矫枉过正。抗生素不能滥用,但客观上对治疗许多疾病来说,抗生素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指标”高压之下可能产生的弊端,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细菌感染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抗生素的使用理应合理、科学,而不应单看数字用药。假若矫枉过正,医务人员对使用抗生素过于谨慎,该用却不用,就会耽误患者的病情。

   

        第四,要利用多种手段,切实帮助公众转变观念,对使用抗生素有个清醒的认识。许多人十分迷信抗生素,但也有些人谈抗生素色变,因此,在执行“限抗令”的同时,切莫忽视推广医学知识,加强患者对抗生素的科学认识,既要打消病人的依赖心理,也要破除他们的畏惧心理。事实上,这可能比管住医生乱开处方的手更难。

   

        遏制抗生素药物的滥用绝非朝夕之事,除了多方配合,最关键的就是落实监督,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守土有责,将“限抗令”贯彻到底。以“史上最严”的执行力,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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