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了首次医保药品准入的国家谈判,并公布了36种药品的价格谈判结果,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这是中国药品医保准入的首次国家谈判,而谈判中的36种药品大多属于肿瘤靶向药以及治疗心血管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药品。在列入医保前价格高昂、难以购买。
为什么需要药品谈判机制?该机制会是高价药降价的突破口吗?药企为什么愿意降价卖药?进入医保这个条件在谈判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患者:救命药降价
看到国家谈判、高价药入医保这个消息,秦雅终于松了一口气。
4年前,秦雅在一次体检时发现自己得了乳腺癌,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做了手术和化疗之后,主治医生让秦雅再吃5年的抗肿瘤药——来曲唑,并且专门叮嘱她最好用瑞士进口的一种药。
住院时,秦雅
北京的病友们也说起了这种药,不同的是,在北京这种进口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而在秦雅的老家
河北,这个药并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这让秦雅很是懊恼,因为一盒药的价格是1400元,每个月就要吃一盒,而秦雅的退休工资每个月只有不到3000元,也就是说,她一半的工资都要花在吃药上。
她也去当地的医保部门问过,医保部门以地方医保对乙类医保药品目录有15%的调整权回答了她。
此前人社部要求,36种药品的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按照以往的规定,地方医保部门对国家划定的乙类医保药品目录有15%的调整权,既可调进也可调出,并根据地方情况确定支付比例。
但此次人社部明确,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有关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这也意味着,秦雅将和她北京的病友们享受同样的报销标准。
而和秦雅同样身患肿瘤的患者们,也在这次国家谈判的药品目录中看到了希望。
根据统计,我国癌症每年新发病例在300万左右,已成为死亡第一大原因,而肿瘤药往往价格昂贵,很多药品又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此次价格谈判成功的36种药品包括31种西药、5种中成药。据《人民日报》统计,不少药品仅2015年的在华销售额,就高达上亿元甚至十几亿元。
面对国内高昂的价格,依靠进口靶向药延续生命的癌症患者有的选择放弃,有的被迫到
印度等国采购进口药品或低价“仿制药”。
业内专家认为,究其原因,是在2015年之前我国一直实行原研药自主定价政策。
此举的初衷本在于鼓励医药领域的创新,但在实践中却滋生诸多问题,其中以天价药最为人所诟病。
2015年,
江苏男子陆勇因为帮人代购抗癌药被捕进一步将原研药价格高、患者无钱买药的困境揭露出来,废除原研药超国民待遇的呼声日盛,药品定价改革渐成政、学、商各界的共识。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对于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应运而生。
医保:角色变化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国家谈判是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这是一种以量换价的方式,以一个国家的市场大份额与药企谈判,为患者换来更合理价格。
对药企来说也是一次机遇,因为纳入谈判的药品直接进入公立医院采购目录,与医保衔接,等于一举攻克了进入药品市场的两大难关。
早在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就有了通过谈判调控药价的端倪。紧接着,发改委开始制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有些发达省份已率先在省、市两级开展以降低药价为目的、以纳入医保为筹码的价格谈判。但是以一个省的市场作为筹码还不够大,或者说,省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可信性也有差距,效果并不显著,必须在国家层面跟相关企业谈判,才有可能把价格真正降下来。
2015年,随着《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首度标志着从国家层面开始针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同年10月,国家卫计委经过国务院批准,联合16个部委共同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后,11月正式组织拉开了国家谈判的帷幕,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
最近这一次并不是国家层面上的第一次国家谈判。但此次,是医保部门首次转化角色,由原来的付费,变为主动选择并确定付费产品的价值、价格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性。
其实,医保的变化在今年年初已开始显现。
2017年年初,新版医保目录在时隔8年后出台。
相比于2009年的版本,新版医保目录的西药、中成药多了339个,总数达2535个。此外,当时还宣布将新增45个拟谈判药品。
在年初公布新医保目录的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曾表示,考虑到部分药品具有很高的临床价值,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现行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较大压力,专家同步评审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下一步将通过谈判适当降低价格后再纳入目录。
半年后的7月,第二批36个药品国家医保谈判结果尘埃落定,在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
包括诺华、拜耳、罗氏、阿斯利康等在列,入围品种很多是临床大品种,在全球的年销售额可达几十亿美元。
企业:价下来,量能上去吗
事实上,对于医保而言,企业通过降低价格获得入围医保的身份,拿到稳定的销量和市场,更多的药品进入患者使用范围,一直是双方博弈和得以最终谈判成行的筹码所在。
因此,给予医保报销政策,是企业所看重的拓展市场的有力手段,也是政府在价格谈判中最为重要的筹码。
深圳市一家药企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有的省份没有医保支付政策,企业因此不同意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按照国家谈判价格供应相关药品。
他介绍,目前各地谈判产品与医保衔接的状态,主要在新农合一条路径中进行,但只进入新农合及大病医保显然不能满足降价企业的预期。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自卫计委谈判结果公布后,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个省(区、市)出台文件,明确谈判药品与现行医保政策的衔接。
云南、海南、
辽宁、江西将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省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
黑龙江、
广西、
贵州将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陕西将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江苏以市为单位,将替诺福韦酯纳入新农合乙肝门诊补偿,将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纳入新农合合规费用范围;
湖南将吉非替尼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埃克替尼执行原大病医保谈判支付政策;
新疆则明确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和基本医保目录。
经梳理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省份是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及其大病保险相衔接。
“希望医保衔接只是时间问题,也相信政府能够兑现药品价格谈判的承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责任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