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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需靠配套政策兜底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张枫逸
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11-23 00:0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日前举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座谈会上谈到,前段时间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很明确,就是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进行第二次报销,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尽管我们已经初步进入全民医保阶段,但基本医保的报销水平较低,导致大病患者个人承担的经济负担依然沉重,不少家庭因病致穷、因病返贫。正如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所指出的:“能不能看得好病是医疗技术水平问题,能不能看得起病是医疗保障制度问题。”作为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体现,中国有责任也有能力为民众建立起大病保障。在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的基础上,推行大病二次报销,无疑有助于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此前,北京、重庆等地率先推行大病二次报销,赢得社会舆论和广大公众的一致好评。如今,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二次报销有望为更多患者撑起保护伞,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不过,看病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看病难、看病贵”涉及诸多因素,因此大病二次报销不能单兵突进,需要配套政策的兜底,保证其政策善意从理想照进现实。

   

       其一,加快医保全国联网。大病患者往往需要到北京、上海等医疗水平先进的大医院就诊,这就牵涉到医保异地报销的问题。目前,医保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除了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区筹资和待遇水平差异大,才是异地就医结算的难点。现阶段,医保多为市级统筹,有的还是县、区级统筹,标准尚不统一。在各地财政对医保费用支出不平衡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联网缺乏动力。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只有全国建立统一的医疗体系,统一医保政策,实行一致的医药目录和报销政策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而只有医保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报销畅通无阻,二次报销才能真正让大病患者得到实惠。

   

        其二,降低虚高就医成本。当前看病贵固然存在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相对不足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医疗总体费用虚高与百姓实际承受能力之间存在矛盾。前段时间有报道称一个国产的心脏支架,出厂价不过3000元,可到了医院便成了2.7万元。看病费用的总基数不真正降下来,即使通过二次报销提高国家埋单比重,减少个人支付部分,仍无助于从根本上为看病减负。必须打破“以药补医”模式,整治医药流通环节,遏制过度医疗现象,以釜底抽薪彻底降低虚高的就医成本,国家为看病兜底的惠民福祉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关口前移重视预防。曾有三级甲等医院的外科医生感慨,自己基本上就是守在家里天天忙着手术,可渐渐就发现:“很多病人根本就是治晚了,他们为什么不早来?为什么不预防?很多病情是完全可防可治的!”必须看到,大病二次报销属于事后补救,无论报销多少,都无法从根本上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痛苦。当前“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障模式亟待关口前移,突出“预防为主”,将一部分经费用来做健康教育和体检,及时发现疾病苗头,帮助更多的家庭避开大病致贫的无妄之灾。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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