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20日讯 1月1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两个公告、通知,措辞严厉、处罚坚决。观之为之一颤、不寒而栗,又有一批涉事药企难过此关。同时,总局也表明态度,2017年监管会越来越严。
16批次药品不合格,11家涉事药企被立案调查、彻查原因,彻底整改;1个注射液涉嫌为假药,不仅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对销售使用此产品的药品经营
企业、医疗机构也要依法严厉查处、追责、移送公安机关。
▍16批次药品不合格,名企巨头被曝光
1月1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0号)》。
通告山西康威制药、山东孔圣堂制药、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山东临清华威药业、华润三九(临清)药业、三益药业(芜湖)、河南省百泉制药、四川省三星堆制药、上海旭东海普药业、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世康特制药、锦州本天药业共计11家药企的16批次药品不合格。(详见附件)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山西、辽宁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
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生产企业彻查原因,彻底整改;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注射液造假,生产、销售、使用环节都被彻查,事儿大了
同一日,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的通知》。
总局通知全各地食药监局: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上述产品涉嫌为
假药。
假药危害性质恶劣,尤其是注射液,更是人命关天。
对此,总局各地要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和排查工作,一经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总局贯彻“四个最严”,落实“处罚到人”,直接入刑
力透纸背的公告,斩钉截铁的处罚,不难感受到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态度——零容忍、狠打击。
事实上,总局在1月18日曾召开了专家会,就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等指示精神,进行专题研讨交流。
一天之内放出的这3个讯息,直接、明确、全面展示了总局对于
药品监管的新思路。对于
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在2017年感受到的肯定是快速、坚决、彻底的严查,毋容置疑。
附一:16批次不合格药品
附二: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接到云南省局《关于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骨肽注射液有关情况的报告》(云食药监稽业〔2017〕2号),反映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引起
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上述产品涉嫌为
假药。
一、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和排查工作,一经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
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依法责令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产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
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医疗机构的,要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当地党委、政府。
三、各地要在每月15日前将案件查办工作情况通报云南省局。云南省局要做好涉案产品的认定工作,对各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需要认定的产品,及时出具认定意见。云南省局负责汇总全国案件查处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总局稽查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