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开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同时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罚款曝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对此进行分析。
马庆斌:从目前的政策资源来看应该得出结论,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在这边行政入手,行政手段的钢丝绳更硬了,而市场化的这条软绳子也开始逐渐的布局,我认为这个政策有其合理性。那么未来的效果能不能更好地展现,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关键在于这些政策落实过程有没有配套的政策和配套的措施,很多情况下虽然房地产可能明码标价了,但是标价高于现有的价格,也就是说明码标价的“价”是符合真实的市场需求的还是符合房地产那种所谓的疯狂套利行为的价格,这是需要我们有一个细则来引导。另外,房地产商的捂售惜售到底捂了多少套房子,惜了多少套房子呢?此外,有没有更加明确的在所谓的预售证,未来有没有可能退出市场,包括贷款等要有更硬的措施对这些投机或者投资性行为进行打击。
关于机制,我个人建议从两个大的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在增加供给的角度,比如说我们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来增加土地的供应,而且通过规划把土地供应的信息公布于社会,让老百姓知道未来什么时候能买房子,买多大的房子。另外,要把现有多套房子的家庭尤其是以投机和投资为目的的家庭多套住房挤压出来,在保有环节上采取一些更强有力的措施,这也是增加供给的重要的方面。还有一个问题,我个人建议对于房地产商应该进入市场但是没有进入市场的房子也可以进行征税,增加供给的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要在引导需求方面作出一些政策,比如说对大户型、高价的户型、特殊的户型我们可以进行征税,这种情况下也就使得老百姓对于高价格的房子也采取有意的回避。而且,中小户型面对中低收入阶层的房产能不能给予低税和免税,加大中小户型进入市场流转的速度,我想也是引导需求同时增加供给的有效的手段。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