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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房地产迷局需跳出“旧”调控思维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13 00:00:00

  近期,伴随政府换届年的到来,“国五条”出台又引起轩然大波,也使得持续多年的房地产调控格局更加扑朔迷离。可以说,房地产不仅已成为决策者、公众和学者心目中的“雷区”,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更加令人难以把握。

 

  回顾历史,自改革开放以来,公众对于房价的争议就从未停止过。早在1985年,人民日报就有过题为《加强综合管理,降低商品房价》的报道;1989年人民日报一篇《房价猛涨百姓望楼兴叹;势在必控国家正拟法规》,首次体现了公众期望政府出手“调控”的愿望。始于1993年的宏观调控主要着眼于房地产投资,伴随房价大起大落,也使得公众形成了对于调控效果的期望。

 

   1998年到2003年的房改,开始终结了地产“福利时代”,越来越多在体制外的人群,也更易受到房价上涨的冲击。但是直到2003年之后,房价才逐渐成为“脱缰野马”。究其原因,表面上看福利保障房减少、城市化加快、金融投机增加、成本上升等导致的供求失衡,背后则有经济发展模式、政府边界定位、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深层因素。

 

   如果说,2005年来的调控以“房价”为对象,则现实就已否定了这一系列调控的成效。客观来看,作为“衣食住行”中最重要的一环,地产在大部分国家都是支柱行业。若是从供给角度来抑制产业过热,则只能加剧供求失衡,且政府自身也会由于关系GDP业绩而陷入矛盾。如着眼于需求,则经常会“误伤”刚需。如果是侧重于供或求的一方而调控,或许情况会好些,但实际上政策却经常造成供求同时反向干预的混乱。

 

   此外,地产已成为产业关联性最高的行业之一,当从中央到地方都还没有彻底跳出“唯增长论”的思维模式,房地产调控也很难做到“目标明确”、“真心实意”。同时,由于地产背后牵扯了太多的利益格局,因此所谓调控,也掺杂了中央与地方、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冲突。其中,学界之间逐渐形成共识的是,如果不改变土地财政和开发体制,那么房地产市场的根本症结就变不了。

 

   当然,虽然调控者难以真正做到,但仅就影响房价而言,似乎增加地产供给、遏制需求,就会相对有效。但是,这一过程也会造成行政计划的泛滥,以及地产开发中的利益被少数人或集团攫取。归根结底,我们认为,房地产调控怎样才能真正有效,就是要放弃调控思维,不再纠结于房价,而转向制度建设。在目标、工具、机制混乱的情况下,过多的调控反而有害。解决地产调控迷局,或许有很多着力点,但最值得注意的有两条。

 

   一方面,从大处说,决策者必须适应中国经济的“慢”节奏,而新型城市化也要“以人为本”、“软件重于硬件”,跳出“征地、开发、卖房、城市扩张”的老路,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同时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运用,必须经过地方公众的听证与支持。

 

   另一方面,如果非要坚持调控,那么从具体模式角度看,通常有相机抉择和自动稳定器两种,前者往往会沦为政府“朝三暮四”的政策,后者则意味着摒弃行政干预价格,设计一系列机制,然后自发地对市场供求产生影响。例如:对持有一套房适度减税,二套房、三套房以上差别增税;把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上升到战略层面,符合条件人群自动享受住房福利等。

     来源:富宝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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