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今年4月26日联合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包括基站机房、电源系统、接地系统等进行了规范,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这也是全国首个通过国家住建部审批的通信设施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规范。
规范制定之前,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标准缺失,由于建设时需要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二次改造,存在着增加成本、延长工期,增加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规范中要求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地铁、铁路、高速公路、车站等)、大型场馆(体育馆、展览中心、图书馆等)、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和商务楼宇、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建筑物,应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由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日趋灵活,小型基站和微基站应用越来越广,规范中强调,绿地、路灯杆等公共设施应能够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有利于资源共享,减少浪费。除了基站,规范还对机房建设、电源配置、管线设置等进行了详细规范,防火成为重点。据了解,室分机房要设置感烟气器和感温探测器,纳入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房内的电缆也应采用阻燃电缆,杜绝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