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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待攻坚 税负压力加大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中国经济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5-11 10:53:58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预计应该在11%,应该和房地产业增值税税率保持一致,同时两个行业可能一起出台“营改增”政策。普华永道中国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也持相似看法,预计两个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或为11%。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推测,房地产和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后,两行业税率或均为11%。根据今年预算报告,今年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
  房地产业的“营改增”目前面临着抵扣项未明确、税负压力未知的现状,而建筑业面临的税负压力同样不小。中国建设学会曾对建筑企业“营改增”情况调查显示,被调查的66户建筑施工企业,改革后税负减少企业有8家,占12%,税负增加企业有58家,占88%。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总监马骁俊表示,据测算建筑业行业税负会明显增加,这对于下游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建筑行业的税负成本可能转嫁给房地产业,而房地产业还得承受自己营改增的成本。胡根荣认为,一旦建筑业实行11%税率,因为进项抵扣有限(不少支出如水泥、石沙等原料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约占到总造价的20%~30%劳务人工费也可能无法获得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加上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过长很难将增加税负转嫁给相邻行业,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将大幅增加税负。
  建筑行业“营改增”将对建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企业的税负、工程概预算、工程计价、招投标、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将随着税制改革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为应对“营改增”给企业核算方面带来的变化,已经有地方提前进行了相关准备。据报道,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举办了“营改增”专题培训。
  德勤华南区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展佩佩表示,企业应在政策公布前做好准备,提前与客户协商,就定价达成共识,以降低营改增实施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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