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调整143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有“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对于审批权下放后是否是降低了审批标准,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并没有降低标准,对预售项目的直接影响不大。不过,“下放审批权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审批的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张大伟直言。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絮同样认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主要的变化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但综合来看,下放导致的变化其实并不大。因为在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此前经过上一级单位的下放,大多数县级都拥有预售项目的审批权。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