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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5+1监管模式保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13 00:00:00

  当前我国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做到有效防范,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国”的主题,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为目标,在具体工作中积极探索,在转变出口食品农产品监管模式上下功夫,有效地实施了5+1监管模式,提高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保障了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黑龙江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概况

   

  2012年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出口食品农产品24144批次、重量63.29万吨、货值66909.78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比增长8.65%、23.50%和17.20%。

   

  2013年1~2月共检验进出口食品农产品4214批次、重量10.78万吨、货值11240.92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4%、28.62 %和11.27 %。

   

  二、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5+1监管模式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对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风险分析,在实际出口检验检疫工作中进行了摸索和探询,推行了一套行之有效的5+1监管模式,即“基地+风险等级评级+生产过程+实验室备案+抽批检验+电子监管系统(EFS)管理模式”,缩短了检验周期,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出口量,促进了地方和企业的经济发展。

   

  1.强化源头管理。在抓质量、促发展中,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和《关于加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8〕261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6号)和《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基地进行统一管理和备案。

   

  2.风险等级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指导,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研究制定了《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程序(试行)》,配合全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全面启动升级,充分利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科学评价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出口食品分类,确定统一的风险等级评价要素、风险因子和风险评价方法,有效实施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3.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管理,指导企业建立HACCP、SSOP、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并有效运行,同时对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定期监管,建立CCP记录等,有效地消除了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确保了出口产品安全卫生。

   

  4.强化企业实验室自检自控能力。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出台了《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验室管理办法》,针对较大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和诚信度较高的企业,指导和帮助其对实验室进行了改造和投入,同时按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实验室管理手册,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充分调动企业实验室的优势检测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缓解了检验检疫部门实验室的检测压力,可使检验监管工作重心转向自检自控能力较差的企业,这样监管资源得以合理分配,监管效能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抽批检验。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出口产品的特点和进口国家的要求,制定了不同出口产品监管模式和抽检实施方案,并在此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监管和检测方案等。

   

  6.EFS管理模式。在原有的电子监管系统的基础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研发了“中国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EFS)”,并将该系统与企业自身质量管理体系高度融合。在该系统中,企业根据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制定下发的《原料供应商质量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实现进厂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源头管理。同时,关联实验室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实现了全过程可追溯,充分体现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了从“以检验产品为核心”向“以监管企业为核心”的检验监管模式的转变。

   

  三、以企业为改革与实践重点

   

  1.强化质量与安全,助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在抓质量、促发展中,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实验室自检自控体系建设的同时,采取了“基地+风险等级评级+生产过程+实验室备案+抽批检验+EFS电子监管系统”的检验监管模式,缩短了检验周期,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出口量,促进了企业发展。

   

  2.在完善基础建设的同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如何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管理水平,是抓好质量的根本。因此,要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检测手段、强化保障机制为着力点,深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

   

  3.强化企业实验室建设,引导企业提高检测能力。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措施,引导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4.实现创新与转变。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突破原有传统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根据《出口食品风险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程序》,结合企业出口实际情况,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探索,改革创新,对不同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和监管,推动企业扩大出口份额。

   

  5.实施月结制度。针对企业提出的实施网上通关便利化的要求,在充分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实施月结制度,即每月集中提交物理单据及通关计费,换证凭条企业端自行打印的通关模式,采取“电子报检+监督抽检+集中计费+集中提单”的监管模式,加快验放速度。

   

  6.建立检企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宗旨,就是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把关服务水平,积极建立信息通畅、措施可行、反应快速的协调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努力构建良好的出口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促进黑龙江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取得的成效

   

  1.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结合全省出口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155家125万字的黑龙江省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风险档案库,以便于详细了解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概况,摸清食品农产品出口底情。

   

  2.自实施5+1监管模式以来,黑龙江省出口企业得到了国外客户的认可,尤其是实验室自检自控能力、产品质量、发货的速度等方面的改进成果,促进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给企业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信誉度。

   

  3.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并将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情况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认可和好评。与此同时,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尤其是对出口企业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黑龙江食品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来源: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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