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于去年11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共计八章、四十九条,对“三小”实施宽进严管。即“三小”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进行备案登记,不需要现场检查。但在监管上,《条例》规定,首次检查必须要对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作出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处理。
《条例》将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也纳入监管范围,流动摊贩在取得登记卡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还必须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