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在起诉书中表示,公司在去年11月13日发现,丰彩锐远公司在其实名认证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的文章,其中指蒙牛为“毒奶”,造成了消费者对蒙牛名誉及产品声誉的误解,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权及产品的市场声誉。对此,蒙牛要求丰彩锐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文章,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公司名誉,并索赔损失100万元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看到,目前这篇涉案文章依然存在,阅读量超过8000,文末的读者评论也不少。不过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作者以醒目字体发布了一条“郑重声明”,称“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位,不针对产品本身。”这篇文章主要针对蒙牛对综艺节目的赞助效果进行了品评,其中不乏一些比较激烈的言词,比如“在综艺冠名界,蒙牛就是这样一口华丽丽的毒奶。”、“这几年但凡他们冠名的综艺,不是收视率低到尘埃里,就是吐槽多到炸开花,甚至半路夭折从此难见天日。”、“如果蒙牛的毒奶功力有十成,那么大约八成都奉献给了湖南卫视。”等。对于此次官司,昨天有蒙牛内部人士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其实这次官司是次要的,但在那个阶段蒙牛的被黑确实是有组织的!”(记者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