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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外带食品涉嫌霸王条款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新浪新闻中心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6-09-06 11:01:33
  园方把禁止外带食物饮料的提示张贴在门口。 本报记者 摄律师表示,亚龙湾单方面规定禁止外带食物,涉嫌“霸王条款”。园区行为违背了《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园方规定不让游客自带食物饮料,其内部却售卖食品,就违反了该条规定,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泰安市消协工作人员说,《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游客可拨打12345投诉,消协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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