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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战:“苏稻”称“北稻”商标无效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新华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6-04-21 16:41:02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沈美) 持续十年的稻香村商标之争近日趋于白热化。4月20日,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苏稻)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申苏稻公司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并宣布将对北京稻香村的“稻香村”商标及“北京稻香村”商标全面提出无效申请。

  事已至此,消费者们才明白一件事,原来“稻香村”糕点分为“苏稻”和“北稻”,那么两者到底有何渊源?本相安无事为何又突然“战火不断”?                

  “苏北两稻”本“同源”

  据苏稻提供的资料显示,稻香村始创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至今已经243年,糕点因工艺精致、味道绝佳成为中华老字号,并为广大消费者喜爱。随着稻香村的不断发展,其店员、技术人员纷纷立号开业,在各地以“稻香村”糕点招揽生意,糕点逐渐遍布全国,最初发展至南京、上海到后来的保定、北京。为了体现工艺传承,“立号”企业通常引用苏稻“禾”商标,顺承则称“禾禾”,即第二代之意。

  据了解,北稻始建于1895年,由金陵人郭玉生带着稻香村的伙计来京,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了“稻香村南货店”,由于军阀混战、社会动荡,稻香村南货店曾在1926年关闭,直到1984年,由刘振英先生重建北京稻香村。

  其实,早在2005年之前,两家稻香村彼此的市场之间并无太多交叉,苏稻主要在南方市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矛盾的发生是在苏稻与保定稻香村合并之后。

  2004年,保定稻香村与苏稻合资,其注册商标也随之转入苏稻。2005年,由于组合商标过于繁琐,为了回归历史传统,苏稻委托广告公司对其进行调整设计,就是这个商标设计引发了“苏北两稻”的十年之争。

  商标换代引纷争

  2005年,本着不能割裂原品牌历史的原则,苏稻在参考了大量苏州稻香村食品厂历史资料、该厂18世纪后持续使用的店招、保定稻香村百年老店店招、老包装标签文字等资料后,将新商标设计为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及扇面边框的稻香村商标(下称扇形“稻香村”商标)。

  2006年7月18日,苏稻正式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糖果、饼干、面包、糕点、年糕、米果、冰淇淋、谷类制品、面粉制品、含淀粉食品商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经审查对扇形“稻香村”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然而事过三年,也就是2009年7月2日,北稻对此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最初裁定北稻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北稻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申请复审。2013年4月2日,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至此,“苏北两稻”的战争正式打响了。

  授权商标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苏北两稻”并不是一直都势同水火,中间还有过短暂的合作。为了发扬传统老字号、推广“稻香村”品牌,苏稻曾经两次授权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

  2008年1月22日,苏州稻香村公司与北京稻香村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备案,许可使用期限从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稻销售额的3%。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声明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值得注意的是,北稻在此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

  发布会上,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情绪激动,“当时的许可费明确由北京稻香村用于‘稻香村’品牌的推广就行,实际上我们没有收取一分钱,现在对方还非法注册‘北京稻香村’,反诉我们侵权,并要我们改名”。

  “在品牌授权许可合同存续期内,去注册同类商品的同名商标,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商业的道德。”对于“北京稻香村”商标的注册,苏州稻香村公司法务徐建峰认为,由于“北京稻香村”商标与苏州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商标近似,且商品范围类似,北稻的行为也违背了《商标法》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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