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地铁中,“北大荒国水”系列矿泉水的广告格外醒目,尤其是“国水”二字十分夺人眼球,“北大荒”则单独置于一角。“国水”的广告引起了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的关注。据钟兰安律师透露,“北大荒国水”商标现在仍在复审阶段,现在就以此商标来做广告,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嫌疑“在这个商标并没有申请下来的情况下,大量使用这个商标进行宣传,更是在商标中突出体现‘国水’两个字,这是不恰当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涉嫌违反了商标法和广告法,工商部门有义务依法进行查处。”钟兰安律师如是说。对此,“北大荒国水”所属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否认涉嫌虚假宣传。
随着国酒茅台商标初审的通过,“国”字号商标变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企业效仿“国”字号会不会成风潮。
“国”字头商标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国”字直接与相关法律规定冲突。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之所以出现抢注“国”字头商标,原因不外乎有两点。一方面,从企业营销来讲,“国”字号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企业进行的“符号圈地”运动实属利益驱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掌握法律不严,让企业不当逐利有可乘之机。比如“国酒茅台”的事件,在经过了前五次申请被驳回后,第六次却通过了初审,这让一些企业觉得,“国”字号商标并非遥不可及,于是纷纷开始抢注。注册商标,在于让个性化区分得到法律保护,并使这种个性化区分形成财产,激发生产经营积极性,防范不正当竞争。一个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如果起不到很好的个性化区分,而是通过某种模糊不清的意义误导公众,排斥同业竞争者,这不应是商标具有的功能。
应该说,禁止“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主要因为它容易让消费者误解为该种商品是代表国家或象征国家,或者该种商品是在一国内最好。法律禁止国字头商标,相关企业反对国字头商标,是因为这种忽悠性的字眼含义不明确,对于市场以及消费者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使消费者无法公允地对商品及商标进行判断,从而损害同业竞争者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倘若“国酒茅台”的初审过关,最终核准注册,“国酒”之后必然会紧跟着各种商品都来一次“国”字号。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