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此事,还与台湾方面就此问题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台湾方面的调查进展。经查,2013年以来内地方面未从台湾进口过食用猪油脂。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密切跟踪此事,并将根据事态发展采取进一步措施。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地检署查获饲料用油混充食用猪油,多项正义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中招。台当局“卫生福利部次长”许铭能透露,正义产品涉及鑫好公司的猪油品项共37项,但已要求业者须自主下架68品项。许铭能并表示,1个月内清查岛内600家油品业者。
许铭能说,如果确定业者利用饲料油混充食用油牟利,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可处6万元新台币以上5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且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8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