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的公开与透明,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近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中国取得的进步毋庸置疑,不过相比公众的期待,还是有所差距。日前,卫生部因不公开生乳标准制定过程产生的会议纪要而面临质疑,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则为此带来新的讨论。
2010年,卫生部修订的生乳标准低于此前的规定,而且也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此事当时即引发激烈争议。随后,郑州有消费者赵正军在申请卫生部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无果后起诉卫生部。日前,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卫生部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但判决书同时也称,"因本案不涉及上述会议纪要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因此对赵正军要求判令卫生部公开会议纪要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此事再度引发热议。对于相关判决和争议,卫生部相关人士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卫生部还没有重新给予答复。正在准备中。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给予答复。"虽然判决并未明确会议纪要应该公开,但在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众多事件中,这还是为数不多富含积极信号的判决。
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就告诉本报记者,从判决的文本上看,这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谦让,即只是确认原有的不公开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会议纪要究竟公开与否的问题还是由行政权决定。此前,袁裕来也曾代理类似案件,在北京一中院起诉个别部委,其中有败诉的,但也有要求相关部委重新做出行政决定最终使得案件得到较好结果的例子。
本报记者也注意到不少申请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被法院以原告与被公开信息之间缺乏直接联系为由裁定驳回诉讼,或者根本就没有给予立案。关于公众更为关心的财政信息公开,包括三公信息的公开,近年来进步也不少,但随着权利意识的提升以及网络普及对于信息公开和传播的便利化,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已逐年水涨船高。近来无论是对陕西"表哥"杨达才的工资信息公开申请,还是此番赵正军的诉请,都在反映着社会对于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强烈愿望。
曾担任过财政部副部长、卫生部部长的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8月曾对本报记者说过,"财政资金不仅用在政府部门内部,也用于全社会,涉及每一个普通公民,每一个人都要有法律监督意识。"他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公布的预算决算内容比较空泛,与民众需求还存在差距。
学界的调查也在佐证这样的差距,上海财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连续四年调查并公布的《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因为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透明度不升反降。该调查发起人是上海财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在2008年9月,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四个月之后,蒋洪组织上百名学生,让他们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按上述条例规定向各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财政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然后据此评分排名,但回应者寥寥无几,这使得多数省份的得分不及格。
其实,学界对于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要求几乎没有多大分歧,法律法规对此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操作中却屡屡遭遇尴尬。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以及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学者都强调,把政府掌握的财政资源明明白白地公布在社会大众面前,每一级政府把自己的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清清楚楚地列出来,公布在网络和报纸上,才是真正的公开透明。
除了与政府直接相关的财政信息或者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也在期待判决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司法机关能更大程度展现司法权力运行的透明与公开,其中有一个较为集中的要求就是,公开除涉密案件的所有案件的判决书。其实,在一些地方的法院,已经有类似的做法,但是并不普遍,有些法院也只是选择一部分案件公开,没有公开的也并不是因为直接涉密。不少人大代表和律师都曾呼吁过,但目前的效果仍值得期待。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