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被指“四年三检不合格”的报道,茅台集团昨日在官网发布声明,措辞强硬地称该消息属“混淆概念、恶意传播、误导民众”。对于问题报道一贯保持低调的茅台此次突然如此紧张和强势,不禁让人联系到两天后就将结束的“国酒茅台”商标的公示大限。
三个月前开始的“国酒茅台”商标公示期10月20日即将截止,这意味着茅台能否拿到这个梦寐以求的商标,已进入倒计时的关键阶段。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茅台借此次声明对过去四年中登上质检黑名单的问题一口气进行的澄清和辩解,不仅仅是对一篇问题报道的回应,更是出于为其可能获得的“国酒”身份保驾的目的。
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发布检测报告,称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ml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对此,茅台辩称,这两个问题均是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前发生,因此不存在违规。
对于另外两次抽检“总酯不达标”的问题,茅台在声明中强调,总酯降低是低度酒业界公认的难题。2008年和2009年深圳有关部门分别在抽检中发现茅乡特制酒和喜相逢·茅台迎宾酒两款产品总酯不合格。对此,茅台方面的解释称,这两款酒均为低度酒。“经销商向深圳有关部门提供的送检样品属于超过六年前的旧样品,所抽检的产品出厂时间较长,在商场存放时间较长,发生了动态转换过程,也就是化学中俗称的‘水解’。而水解导致了总酯逐渐降低,这和该产品生产质量本身没有关系。”并表示两款产品均已下架停产。
不少网友对于茅台的解释并不买账,认为即使是行业公认的难题,茅台作为行业龙头,不应以此作为撇清自身问题的借口。酒类营销专家杨承平告诉记者,“虽然低度酒不是茅台的业务重心,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茅台也应该加强管控全线终端产品,要注意低度酒不能存放时间太长”。
事实上,除了这次“质量门”事件外,茅台自申请国酒商标后就一直未太平过。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7月20日公布“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以来,以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为首的川酒军团紧急开会商讨对策、汾酒递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河南杜康发布“十问檄文”和多位律师预集体递交异议申请等来自业内多方的声讨之声源源不断,茅台因此成为了众矢之的。
来源:北京商报 金晓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