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近日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时说,澳大利亚企业要想在中国立足并做好生意,“就要懂得中国的规则”。此话虽然是对澳大利亚企业所说,但实际上适用于对所有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
来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实乃天经地义之事。跨国企业只有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和规则,尊重当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才是互利共赢的长久之道。
应该说,在中国投资或销售产品的外国企业成千上万,多数都尊重中国的法律和市场规则。但同时也要看到,有些西方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时,仗着自己是知名品牌,无视中国的规则,或者故意实行“双重标准”,结果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
前不久中国 媒体就披露了苹果公司利用“霸王条款”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在舆论和消费者的双重压力下,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半个月后终于正式对中国的消费者道歉,并表示将改进服务措施。去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对耐克公司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就因为这家美国公司在美国销售的一款球鞋是双气垫,到中国消费者手中却成了单气垫。
还有,一些西方跨国大型企业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不得不“召回”国外的产品,但这些“召回”往往与销售到中国的产品“无关”。另有一些大企业生产的食品,譬如像雀巢和美赞臣等大品牌洋奶粉,被媒体陆续曝出不少质量问题,但这些企业很少公开站出来道歉并采取措施改进质量。这恐怕与这些西方品牌的傲慢有关。
当然,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才30多年,与有100多年市场经验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许多规则和法律还不够完善,有的产品标准定得比西方的低。从这方面说,中国需要向西方学习,不断修改和完善规则。但同时西方跨国企业如果想利用自己的强势来钻中国法律和市场规则的空子,用“双重标准”来欺骗中国的消费者,显然是短视行为,最终会失去信任,失去市场。
因为希望看到澳大利亚企业在中国长久立足,发展更好,吉拉德总理才有这番用意颇深的告诫。其他在华企业是否也该有所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