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署,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将有利于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对提升我国制造业竞争能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但从目前来看,制造业企业降成本过程中还存在着用工成本难以下降、融资成本较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多措并举,完善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本,使制造业企业能够真正走出高成本和高负担的阴影,让制造业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竞争力。为了继续推进落实 “降成本”工作,建议要正确认识“降成本”的重要意义,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合理延缓趋势性成本上升过快问题;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切实做好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经营。
张于喆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利于有效缓解制造业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对提升我国制造业竞争能力和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降低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本,包括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认真清理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小微企业降费扩围政策及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转变理念,创新思路,精心谋划,推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如创新财政管理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发挥地方银行在降低融资成本中的作用,开展“银税互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等。总体来看,“降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已得到组织落实。经过近些年努力,当前我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期,我们调研了部分国内企业,并综合各方面信息发现,目前制造业企业降成本过程中还存在着用工成本难以下降、融资成本较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的动力不足等问题。
1.短期内用工成本难以有效下降
目前,调研的部分企业希望国家进一步帮助制造业企业合理降低人工成本,特别是降低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负担。近年来,相关部门采取阶段性措施降低社保费率及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部分缴纳负担。但是,由于“五险”中有“四险”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阶段性措施确实降低了社保费率,但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导致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升,企业的社保缴费数额不降反增。一些企业认为,人工成本已经成为制约制造业企业经营发展的显著压力之一。我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应多考虑如何合理降低制造业企业的人工成本问题。
2.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当前,制造业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是融资难、融资贵。由于企业的所有制和规模不同,形成了事实上的“信用双轨制”,导致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获得金融资源的渠道相对有限,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确实,出于风险防范和经营成本等方面考虑,大型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债券市场给予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给予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则相对较高。例如,民营中小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条件较为严格,不仅要有厂房、住房、土地等不动产作为实物抵押,办理审批材料的时间也较长。在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基准利率普遍上浮10%至40%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银行还加强了贷后管理,即为确保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资金并不打入借款人账户,银行需要根据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逐项审批,但审批程序十分繁琐,导致民营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还有,自2017年以来,受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一行三会”强调金融强监管等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和风险溢价逐步上升,这一影响也传递到对银行贷款利率上升的影响上,导致近期企业贷款成本有所上涨。2017年一季度,银行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涨26个基点至5.53%,我国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已从2016年底的3.1%上升到2017年5月份的4%以上。
此外,由于普遍存在着货款支付周期拉长、货款拖欠增加、承兑汇票支付增多、“连环债”等问题,上游企业为有效防范风险而更倾向于现金付款。在调研中,一些企业也反映,资金紧张、流动性严重不足及大企业挤占中小企业资金等问题也较为明显。
3.制度性交易成本仍较为明显
从目前来看,系统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有利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争取更好发展。从实际调研和综合各方情况来看,部分企业认为,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导致企业长期存在较强的“税痛感”,在经济下行时期尤为明显。同时,由体制机制问题造成的经济、时间和机会等各种成本也较为明显,如企业创新成本居高不下及相关部门监管失当等,显示出当前制度性交易成本仍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首先,创新成本居高不下。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等申报创新项目时,一方面,面对不断扩充的科研管理规章体系及其相关要求,研究人员需要将大量精力和时间耗费在项目立项过程、合规性审查、经费管理等方面上,以应对相关政策、规章、规则、指南和报告等行政事务要求。另一方面,尽管各主管部门管理的目标相似,但其管理方法和要求并不统一,使得研究人员需要针对不同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应对之策,客观上也浪费了他们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从而降低了研究的投资效率和效益,这不利于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现有规范性政策规章的初衷是为了确保相关机构有章可循,降低承担责任风险,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防止资源浪费,提高透明度,但这一管理效果目前来看并不明显。对此,需要调整和完善创新研究管理制度,提升创新研究的投资效益,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其次,监管失当与降成本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一方面,在调研中有部分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在“简化审批、营造环境、贴心服务上多出实招”等方面较以前确实有了很大改变,降低了企业的隐形成本。但另一方面,也有企业反映,有些部门监管失当,没有处理好发挥政府作用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之间的合理关系。例如,部分受访企业认为,质量监管部门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服务、质量标准宣传及质量体系建设的相关服务和培训,如通过精简审批流程、取消相关收费等举措,确实降低了企业的相关成本,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但是,部门之间重复检验,多头管理,导致部分生产领域中的产品标准时有冲突,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例如,调研中有家大型针织服装企业反映,市场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协调,导致国家、省和市不同层面的质量检验部门重复抽查检验,抽查频率略显频繁。
还有一家化工企业反映,2013年至2016年期间曾接受过的监督抽查分别为37、38、41和50批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此外,还存在着同一产品有多个产品标准。比方说,“水溶肥料”既有农业部发布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标准,也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水溶肥料》(HG/T 4365-2012)标准,这两个标准在产品分类、技术指标、检验试验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给企业选择或采用标准造成了较大的困惑。此外,多家汽车企业反映,不同型号产品都需先认证,然后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汽车产品公告》,进入公告目录才允许产品生产,关键部件的变化也都要求必须申报和延展。例如,一家车企一年一般申请几十个公告,每个公告申请需花费50万元至60万元申报费,用时一般3至4个月。尽管申请成功后会退还申报费用,但对企业而言,因资金占用时间周期比较长,对流动性要求比较高,凭空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
4.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的内在动力不足
从我们对中部一个省份的调研情况看,该省政府出台了降低企业成本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但一些企业仍然缺乏内部挖潜降成本的内在动力和自觉性。以一家芯片企业为例,由于集成电路结构和制造工艺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不断加速扩张产线建设,使得半导体装备的资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固定资产折旧占总成本的比重也逐步提高。但考虑到制造工艺和产品开发过程中对精度、效率、品质、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这家企业更愿意从国外引进先进装备,导致国产化率在该企业半导体装备设备购置中占比仅为5%。在生产设备改造升级时,企业不会仅仅考虑降低短期投资成本,往往更宁愿选择进口高价的国外品牌设备,但由于国外半导体装备价格较高,这家企业因此也很难有效降低其经营成本。这可能不是个别现象。
为了有效缓解制造业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国家将“降成本”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接连出台了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以确保“降成本”工作取得成效。由于税费、人工、土地、融资等原因造成了我国制造业企业成本高企,推动“降成本”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还必须科学分析企业成本下降的空间分布和时间特征,有的放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使制造业企业能够真正走出高成本和高负担的阴影,让制造业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竞争力。
1.正确认识“降成本”的重要意义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成本”既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涉及多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做好“降成本”工作,将贯穿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始终。同时,尽管“降成本”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中的一些结构性矛盾,但不能因此把“降成本”简单地等同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此外,也不能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去解决当前制造业企业“降成本”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是要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充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逐步解决“降成本”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结构性矛盾。
一是“降成本”应当在变与不变中寻求平衡。从“不变”的角度看,“降成本”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改革降低制造业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我国经济朝着质量更高、效率更高、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变”的角度看,不同产业具有不同的成本结构,对降成本的重要性及其关键环节的认识与反应也不尽相同。例如,技术密集程度相对较高的产业很难通过降成本来赢得市场,影响这些产业发展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创新能力、市场因素、员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而且,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不同类型企业对成本负担感受的侧重点也不完全相同,导致相关企业“降成本”的重点与内容将会有所不同。例如,中小民营企业认为,“人工成本快速攀升”、“融资成本高”等是当前较为突出的成本负担;而高技术企业则认为,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是当前较为突出的成本负担。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产业之间的差异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出台“降成本”的相应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降成本工作,推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二是需要平衡“降成本”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去杠杆等之间的相关关系。例如,有研究显示,在信贷市场上,相关利益方可以通过资金价格的向下扭曲,如设置贷款利率上限或政府通过隐性担保等方式,压低部分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结果是可能加剧一些产业的产能过剩。同时,地方政府、非金融企业及金融业去杠杆,势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和企业的再融资能力,进而增加企业的资金成本。但是,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受金融监管加强、去杠杆等影响,流动性收缩、企业融资趋紧等因素影响,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有可能还将上升。为此,我们必须注重政策协调,从整体上综合统筹推动降成本工作,以提升制造业企业竞争力。同时,我们还必须关注降成本在政府、企业、居民和其他宏观部门之间的再分配效应,特别是关注降成本对包括宏观制度效率、微观管理效率等不同层次效率提升的重要意义。
2.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合理延缓趋势性成本过快上升
从长期看,资源禀赋变化和发展阶段不同会导致劳动力、土地、能源和环境治理等部分趋势性成本上涨,而且这些成本从长期看还将继续上升,这是制造业企业必须承受的“硬成本”。对此,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短期内制造业企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在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创新政策手段和实施路径,通过降低用地、用能等趋势性成本的上涨速度和幅度,为制造业企业真正“缓压减负”。
从短期看,一是从降低劳动力成本来看,在企业经营环境欠佳的大背景下,放缓企业最低工资提高标准,减缓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合理降低制造业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是从降低融资成本来看,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方面,不同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都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只是融资难、融资贵的程度不同而已,但这一问题对处于经济新常态的我国中小企业而言却较为突出。一旦经济下行,银行信贷供给的顺周期管理特点将突出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从不同主体的具体感受来看,融资难、融资贵又是一个结构性问题。例如,国有大企业似乎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却较为明显。比较来看,有些企业可以获得各种隐性或显性担保,从而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占有更多社会资源,但同时却提高了其他企业的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也恶化了市场融资环境,导致其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显著。特别是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显得更加突出。此外,在实体投资回报率显著下滑、虚拟经济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市场背景下,信贷资源有限,加上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产生的“挤出效应”较为突出,这些因素都将对制造业企业流动性紧张形成较大的影响,也容易产生所谓“金融空转”和“脱实向虚”等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
因此,可以借鉴中部某省创新运用财政资金和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的经验,创新理财思路,在盘活存量资金上下功夫,利用国库间歇资金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实行年初调出和年底收回资金,帮助制造业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问题。从全国范围来看,有必要通过引导无风险利率下行,进一步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对此,我们建议,“一行三会”在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尽量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和增强流动性的正面影响。同时,必须认清,依靠信贷规模扩张,未必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帖良药,相反可能会拖延解决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从降低用地成本来看,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较大,土地价格上涨引起用地成本上升的压力或将长期存在。例如,一次性收取未来40年至50年不等土地出让金,客观上增加了企业使用土地的支出成本。对此,是否可以考虑引入分期、分阶段等更为灵活的土地出让方式,让企业能够支付较少资金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从中长期看,一是从降低劳动力成本来看,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同时,还需要通过积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全国统筹社保、打破区域劳动力市场割据等政策措施,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减轻企业的负担。
二是从降低融资成本来看,要切实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普及教育行动,增强小微企业融资的能力和技巧及获得贷款的能力。对此,既要完善现有融资渠道对产业的支持,又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创造新的融资工具;做好债权融资渠道与股权融资渠道的平衡发展,继续完善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环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以金融资本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探索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通过从加入“赤道原则”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让小微企业得到一定的政策优惠;借鉴德国等绿色金融发展成熟国家的经验,积极发展绿色融资、节能减排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等绿色金融服务。
3.打好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反映了企业在遵循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时需要付出的相关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其中,显性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税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隐性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因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称为放管服改革)等不到位所造成的隐形交易成本。当前,制度性交易成本种类繁多,对不少制造业企业经营构成的不利影响不容忽视。因此,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帮助企业降成本更具现实紧迫性。
从短期来看,一是降低制造业企业的税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逐步消化存量留抵,解决纳税人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继续清理和降低各种涉企费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此外,针对当前许多优惠减免政策效果不好等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与企业加强沟通,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真正做到合作共赢。
二是审查各级政府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切实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工作。对此,需要公开透明梳理和审查政府部门的相关科研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标准,广泛征求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创新管理制度改革与规范。在综合权衡创新主体不守规范的风险和遵守规章的整体成本基础上,要以“鼓励创新和研发投入”为目标,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研发人员之间的沟通,简化申报和审查流程,制订出一套适用所有政府部门资助研究单位的统一格式,降低创新主体过度或不必要的负担,努力寻求创新主体的灵活性与政府的监管之间平衡。
三是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需要进一步检查、取消或合并实行生产许可审批的产品项目,加快推进生产许可检验的市场化工作,有效降低评估、认证、检测等服务过程中名目过多、频率过密等问题。同时,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生产许可数字证书管理系统,加强不同区域之间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降低企业获取生产许可审批的交易成本。
从中长期来看,一是要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针对间接税占比过高问题,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是应当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税率,引入新的直接税税种,扩大直接税税基或提高直接税税率。对此,可以考虑逐步降低企业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比例,进一步降低企业肩负的社会负担。
二是要有效降低相关部门的利益考虑,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协同工作。为此,必须科学配置并整合、改善和再造政府运行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方式,提升其工作效率和效果;必须按照“谁决策、谁服务、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突出问题,扫清障碍;必须针对职责不清、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重点集中在问题最多、最需要改进的“不同部门和职能相接的地方”;在尊重专业主义、明确使命、体现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和完善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解决协调配合不善、各自为政等问题。
4.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
在调研中,有些成功的企业认为,成本管理是实施企业战略的最有力支撑,企业应将宝贵的投资投入到战略需要的地方,不断削减不良成本,并将资源重新配置到良好成本上。我们认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行业发展带来的颠覆效应巨大,其影响正在从价值传递环节向价值创造环节渗透,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传统制造产业发展。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交易渠道和交易方式的变化上,也体现在技术体系、产业形态、权利契约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上。因此,需要更加系统地规划,从顶层设计开始,由需求引导供给,通过云、大数据及柔性制造方式等,使生产资料配置效率最佳,提高数据对效率的影响,实现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
从短期来看,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环境下的网络技术,通过数字化改造生产过程,合理配置和组织相关资源,构建以“精益生产、智能制造”为特点的数字化车间,助推生产过程的柔性化、个性化和定制化,引导企业管理创新,提高产品成品率,缩短产品制造周期,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实现制造流程、内部管理和价值网络的优化以及企业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一家钢铁企业通过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系统信息化支撑平台,实现了百分之百的销售订单全程跟踪率,从而大大降低了其运行管理成本和制造成本。具体而言,在2013年至2016年,这家钢铁企业的产品交货率、合同兑现率、计划排产率等分别从86%、87.3%和93.0%有效提升至95.3%、95.5%和98.2%,产品出厂周期、质量判定周期、客户响应时间、设备故障率改善等也有大幅提升。此外,一家重型机床企业初步建立了具有行业应用示范效果的数字化车间,在数据采集的实时性、移动目标定位精确性等指标方面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该企业以此为契机,逐步探索由数字化车间向数字化工厂的转化,实现制造过程的工艺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
从中长期来看,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3D打印、虚拟/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通过收集研发、生产、运营和营销等环节的数据,并结合行业知识,改变企业传统的研发模式、生产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优化工厂和供应网络的效率、生产力和产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促进转型升级,并将人的智慧融入到传统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以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正如GE的前董事长伊梅尔特所说,未来15年,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如果能够节省1%的燃料,就可以给客户节约300亿美元;在发电领域,1%的发电效率提升意味着节约600亿美元燃料;在石油勘探领域,1%的资本利用率提升意味着可以节省900亿美元支出。但是,相关研究也指出,企业投资计算机化创新项目,要实现生产效率全面提升,平均需要花费5年至7年时间。而且,在计算机硬件上投资1美元,企业还需要在软件、培训和商业流程重新设计等方面投入9美元。
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息技术改造是一个艰苦的抉择,需要具有大格局、超前性的战略视野,敢为天下先的战略魄力,非对称赶超的战略智慧,唯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制造业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的政策目标。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本文系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