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杨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东莞成为深圳、广州之后广东省第三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东莞将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与引导,用3至5年建成一个以“东莞制造”网络品牌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名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8年,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程度从50%提升到80%,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300亿元提高到6500亿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从30万人增加到100万人。
据统计,东莞为全国网络销售提供了近3成的货源,产品种类达6万多种,涉及20多个行业,发货数量排名全国第二。 2012年,东莞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约2000家,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2万家,物流服务企业300多家,支付及信用服务企业100多家。全市 173个专业市场中,已有近60%开展了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