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化妆品种类繁多,以使用目的分类涉及清洁化妆品、毛发化妆品、基础化妆品、美容化妆品、疗效化妆品等。按使用部位分类涉及肤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特殊功能化妆品等。加之不同种类化妆品的诸多品牌,使消费者选择起来目不暇接。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中相关限量标准分别为铅40mg/kg,汞1mg/kg,砷10mg/kg。媒体2012年12月9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2007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新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和10mg/kg,调整为10mg/kg和4mg/kg,这就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有害金属、类金属的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化妆品选料与生产过程的控制更加严格。
砷是自然界存在的固有元素,地壳岩石含砷可以低至1毫克/公斤,高达490毫克/公斤。
在自然界,砷还通常以硫化物的形式存在,例如雄黄、雌黄等,并且经常以混合物的形式存在于金属矿石中。砷及其化合物的毒性取决于它的水溶性。砷元素不溶于水,雄黄和雌黄水溶性很低,因而毒性很低。而砷的氧化物和盐类多属于高毒物质。饮水含砷量超标作为地方病,可以造成砷中毒。因为燃煤污染空气、食品也可以引起的砷中毒。一般地区煤含砷约2.5毫克/公斤,我国某些产地的煤含砷量高达2000毫克/公斤以上,是砷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价砷毒性大于五价砷。三价砷化物和五价砷化物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砷的化合物可以造成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等组织器官造成损害。1979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无机砷是人类皮肤及肺的致癌物。鉴于砷及其化合物给人类带来的潜在危害,也鉴于化妆品与人体皮肤粘膜的广泛、长期接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对2007年《化妆品卫生规范》的修订意见,提出将砷的化妆品残留限量从现行的10mg/kg,调整为4mg/kg,至少在该领域减少了消费者的砷暴露,有利于规避砷类物质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风险。
汞是常温下惟一以液态形式存在的金属,由于它的特殊物理性质,表现出易蒸发、吸附性强、容易被生物体吸收等特性。
汞对人体有害,长期接触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患者大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衰弱症状,严重者可以合并性格改变、口腔炎和双手震颤等症状。对于处于围产期的女性来说,由于汞能够穿透胎盘屏障,并存在于乳汁中,会给胎儿或婴幼儿带来不利影响。汞离子可以使酪氨酸酶失活,进而抑制皮肤中黑色素的生成,具有确切的皮肤美白效果,少数不法生产商为了追求显著的美白效果,在美白祛斑产品中人为添加汞及其化合物,致使部分消费者罹患化妆品汞中毒,出现神经精神症状等汞中毒表现,甚至导致汞中毒性肾病综合症。
目前的临床研究证实,化妆品汞中毒患者使用的产品,其汞含量常常超标数百、数千乃至数万倍,而低于汞限量标准的化妆品不会导致汞中毒发病。
铅不是人体的必需元素,于健康无益,因此人体的铅含量越低越好。
人类使用铅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公元前3800年的埃及寺庙中,就曾经挖掘出铅的制品,表明铅在远古时代就被人类所使用。在工业方面,铅的生产应用至少有5000年的历史,其应用范围和应用量在不断增加。在含铅汽油广泛使用的年代,汽车尾气将铅大量排放至人们的生存空间,而过多摄食膨化食品、含铅松花蛋、滥用偏方、使用釉上彩餐具等生活环节,都可能带来铅的污染问题。
经过长期的临床研究,人们认识到慢性铅中毒可以导致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损害,也有可能造成生殖及肾脏损伤。医学研究证实女性对于铅的毒性作用更为敏感,且围产期的妇女体内的铅可以通过胎盘、乳汁危害到胎儿、婴幼儿的健康。儿童属于生长发育中的个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组织器官尚未发育成熟,且代谢率高于成人,在同等剂量条件下,更容易受到铅的损害。
来源:中国化妆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