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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票创新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上海证券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8-03-26 10:35:03
    随着货币电子化进程的加快,电票业务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加快电票业务创新发展,推动电票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将成为推动票据市场发展的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由于电票市场中融资规模增长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将发挥较大作用,预计未来电票创新也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肖小和 张雯

  1.宏观经济稳定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发展基础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恢复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以来,票据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最重要金融工具之一。近几年来,票据市场快速发展,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电子票据(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业务异军突起。与传统票据业务相比,电票具有更快捷便利的支付结算与短期融资功能,安全系数大幅提高,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鉴于电票市场中融资规模增长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将发挥较大作用,预计未来电票创新将呈现较快发展趋势。

  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2.7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6%,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6个百分点。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均值为51.6%,高于上年总体水平1.3个百分点,显示制造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趋明显。此外,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年均值为54.6%,高于上年总体水平0.9个百分点,保持在较高景气区间。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实体经济逐渐复苏,为未来电票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2.金融创新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创新模式

  经济发展,呼唤金融创新。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是所有金融创新的基础。金融工具创新,在传统金融产品和一般商品期货的基础上产生了金融期货,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创新工具及其可借鉴的创新模式。

  电票业务的交易量和活跃程度较高,是票据细分领域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票据采取线上交易,操作便捷,可以缩短交易时间,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据此,可以借鉴金融工具创新模式开展非标和标准化的电票产品创新,推动票据业务整体创新。

  3.市场变化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市场需求

  一是伴随票据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电票市场参与主体也日趋多元化,从最初的买方、卖方和银行三方为主,逐渐扩充到个体经商户、个人投资者、企业经营者、机构投资者、票据经纪人和其他商业银行等。为了获取短期融资,获得超额利润,降低经营风险,增加资产流动性,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票交易,客观上也加速了电票资产的流动。

  二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对电票创新影响深远。当互联网金融企业看到电票业务具有低风险、稳收益等特点后,推出电票理财产品和电票资管计划等电票创新产品,吸引小额投资大众,电票理财产品曾一度与各种“宝类”投资产品在互联网市场上竞相热卖。

  三是在投资渠道狭窄的市场背景下,电票创新符合投资市场发展需求。在利率、汇率尚未实现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红酒、瓷器、茶叶、古玩、字画、玉器、住宅等商品都先后成为资金疯狂炒作的标的物,搅乱了普通商品价格,资金流动的安全性也受得了严峻的考验。因此,为了丰富和规范资金投资渠道,电票作为金融投资公开子市场,通过电票产品创新,可以吸引资金公开参与市场操作,引导社会闲余资金的分流和流动。

  4.电票业务快速发展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内生动力

  自2009年推出至今,电子商业汇票以签发电子化、交易数据化和期限灵活化等特点而逐渐受到市场的欢迎,2014年后增长更快。央行数据显示,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占商业汇票签发量的比重分别为2.44%、3.81%、5.84%、8.70%、16.23%、26.68%和44.01%。2017年,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为13.0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4.44万亿元,增长51.75%;电子商业汇票未到期承兑余额为8.6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5万亿元;电子商业汇票贴现6.9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8万亿元,增长20.5%。预计2018年后电票业务在票据市场中占比还将进一步提升。这表明,电票业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这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内生动力,也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大量票据交易标的物,这标志着电子票据时代的到来。

  5.票交所成立为电票创新提供了市场条件

  2016年12月8日,由人民银行牵头筹建的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上线,中国票据电子化交易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目前,票据市场正处于转型过渡期,具有分散向集中、场外向场内、纸票向电票等特点。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上海票交所已初具规模。2017年,上海票交所办理电票交易51.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22万亿元,增长4.51%。分交易类型看,转贴现44.48万亿元,比上年减少1.32万亿元,下降2.89%;质押式回购6.9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54万亿元,增长104.9%。电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更加便捷,使得质押式回购在市场低迷环境下仍保持显著增长。质押式回购业务不仅提升了票据市场的流动性,也逐步显现了票据作为短期流动性调剂工具的功能,这为下一步电票工具和产品创新奠定了基础。

  1.缺乏电票创新所需的业务规模支撑

  从上海票交所公布的数据看,2017年末票交所系统参与者为2398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参与者为97427家。2017年,票交所累计办理票据承兑业务14.63万亿元,比上年减少3.47万亿元,同比下降19.17%,其中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占89%;累计办理票据融资业务59.34万亿元,比上年减少25.16万亿元,同比下降29.78%,其中电票贴现为6.95万亿元,占比为11.7%;累计办理票据交易52.18万亿元,其中电票交易占比为98.5%。分交易类型看,电票转贴现占比为85.24%,电票质押式回购占比为13.26%。

  从上述交易量和交易额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电票创新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一是市场参与主体还不够多元。与中国股市、债市和期市庞大的市场参与者相比,票据交易参与者较少,导致票据交易量难以大幅提升,交易流转次数也较少,匹配成交不够充分。二是与同类金融市场相比,目前电票交易量过小。由于票交所中电票交易无个人投资者,交易对象主要为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等,单笔成交额相对较大。虽然2017年电票交易额相当于股票交易额和期货交易额的49.22%和27.35%,但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额相比则占比太小。例如,2017年票交所电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额占全国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额的1.3%。三是资本逐利式的电票交易量不够充分。2017年,商业银行受信贷规模限制,主动调整资产负债表结构,减少了票据存量,加快了票据流转速度,票据交易量比2016年略有上升,但并没有有效提升为增加收益而主动开展的票据交易。

  2.缺乏电票创新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票据信用评级体系。电子商业汇票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签发的,提交需求的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必须评定信用等级,并依照信用等级来确定商业汇票签发应缴的保证金比例。由于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票交所尚未建立统一的电子商业票据信用评级体系,导致电票最终追索时的风险难以确定。

  二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票据期限管理制度。由于单张票据金额不是太大,且到期日千差万别,在设计票据创新产品时,大部分是针对票据池或集合票据产品,对票据的到期日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票据市场参与主体风险评估标准。电票交易风险是基于对电票签发企业和承兑人的信用进行评价,但随着票据流转环节和流转次数增多,交易对手的信用缺失所产生的票据信用和操作风险日益增多,且涉案金额巨大,使得票据交易对手的信用越来越受到市场关注。

  3.缺乏电票创新的产品设计

  2013年银监会8号文对金融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做出了明确的定义,认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传统业务的金融产品,如贷款、债券、证券、贸易融资等,就是金融标准化产品;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委托贷款、信托受益权、信托贷款等多种形式,就是金融非标准化产品。

  目前,电票创新产品一般为在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交易的电票理财产品、电票信托计划及电票资管计划等非标准化产品。与此相比,电票标准化产品主要为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企业开展的电票池质押贷款、电票质押保理、电票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适合票交所上市交易的单一电票和电票池标准化产品较少,尤其是涉及电票利率的掉期、远期和电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尚未开发。

  4、缺乏电票创新的规范标准

  目前,电票创新尚处于自主开发阶段,各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企业按照自身经营规模、资本金约束、股东利润回报等要求开展电票业务,并根据各自的风险控制手段和风险承受能力开展电票创新。作为提供电票市场重要交易平台的部门和票据市场服务监管方——央行和监管部门尚未就电票创新出台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电票创新缺乏有效制衡。

  1.扩大电票市场的参与主体,创造电票创新需求

  (1)成熟市场需要众多参与者。

  上海票交所属于一个新兴市场,电票交易更是票据交易市场中一个快速成长的细分市场。从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金额、承兑金额、贴现金额和转贴现金额来看,近5年来电票交易大幅增长,电票所占商业汇票的比重也越来越高。2017年,纸质商业汇票交易额仅占票据交易金额的1.5%,而电票交易在票据交易中已占据绝对优势,发展速度非常快。

  在电票交易市场中,市场参与者一般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它们对资本金的要求较高,资金运作的体量较大,对电票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也较高。根据收益与风险匹配原则,选择低风险,必然是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型产品,导致电票产品的创新动力不足。因此,吸引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工商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电票市场交易,共同分享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可以有效扩大电票市场需求,促进电票市场加快成熟发展。

  (2)投资目的不同才有创新需求。

  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保障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使得投资行为更趋理性,可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市场需求差异性,导致不同的需求选择方式,市场细分就出现了。

  电票市场一旦引入了各种投资者,投资者追求的不同利益会形成不同的投资目的。例如,商业银行存在满足资本占用、加速资产流转及平衡资产负债表等需求,金融企业等机构投资者具有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等需求。票据市场中电票产品需求多元化,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符合票据市场和票据交易者利益的电票创新产品。

  (3)电票创新或促使利益再分配。

  在票据市场中,电票创新一定要考虑公开透明的交易规则、及时可获得的交易信息及交易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每一笔电票创新产品的交易成交,就意味着交易双方的收益既可能伴随社会总财富增长而增加,也可能是一方收益而另一方亏损,交易成交就变成了利益的再分配。

  2.推动流动资金贷款票据化,提高电票创新供给

  (1)货币电子化,促使流动资金贷款电票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技术不断提高,货币结算已从实物结算转为电子化结算,货币电子化是时代的进步。

  如果企业基于真实而合法交易所产生的支付需求,并以约定的、可预见的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兑付的资金来源,在某一段时期内进行资金结算。据此,商业银行可以给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也可以通过给企业签发商业汇票。在货币电子化的发展趋势下,企业通过网银方式并用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结算,操作非常方便,可以及时解决企业之间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可以根据操作的便利性自主选择结算方式,也逐步显现了电票的优越性。现在,市场上规范的民间票据经纪公司为企业之间提供电子票据撮合业务也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流动资金贷款电票化推动电票市场供给扩张。

  流动资金贷款电票化后,企业使用电票结算必须附有真实的交易合同、确定的支付对象,能够实现结算的逐笔对应。通过核对企业交易的明细账单,就可以方便地了解企业真实的交易背景和经营状况,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商业银行的日常贷后管理。

  根据央行统计数据,2017年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20.13万亿元,其中企业短期贷款余额为27.66万亿元,票据融资余额3.89万亿元,票据融资余额占企业短期贷款余额的14%。如果票据融资余额占企业短期贷款余额的比例提高到25%,票据融资余额将达6.92万亿元,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将增长77.8%。如果按照2017年末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为13万亿元计算,可增加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为10万亿元,这将为上海票交所电票交易和电票创新提供大量的票源。

  3.试行电票产品标准化,扩大电票创新品种

  (1)电票创新要适应市场需求。

  当前,上海票交所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机构之间的市场思维模式类似,经营战略方式相近,使得票据市场中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习惯也相似。在单一产品交易情形下,如果对市场交易趋势的判断趋同,交易对手盘就会明显减少,导致票据市场交易量剧减,或出现明显波动而缺乏稳定性。

  因此,加快上海票交所的电票产品创新,就需要满足不同机构投资者的不同需求。一是要研究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规模。规模大的机构可能更追求稳健经营,规模小的机构可能会通过规模扩张来寻求市场地位。二是要研究机构投资者的资本约束。由于受到相对严格的监管控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对较高,会倾向于自持票据。中小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占用更高,存贷比可能更高,更倾向于电票交易。三是要研究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稳健型机构投资者会选择成熟度相对较高,目前在电票市场中运行的电票标准化产品;激进型机构投资者会更多考虑电票交易利润,选择收益更高的电票非标产品,未来也可能更多关注电票衍生品。

  (2)电票创新要关注经营模式创新。

  从票据业务属性的角度,票据业务可划分为自营业务、代理服务、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等四大类。其中,票据自营类业务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开展以票据资产作为标的的投融资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内业务,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另外,票据服务类、投行类和资管类业务是商业银行强化票据综合服务职能和应对金融脱媒的创新方向,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不受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限制,只在表外进行簿记管理,收益记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后三类业务都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为出发点。商业银行可以从传统自营类业务(包括票据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向其他新的自营类业务拓展,以及逐步规范开展自营、服务、投行、资管等票据经营模式的跨界创新。

  (3)电票创新要考虑电票产品的生命周期。

  产品生命周期是产品的市场寿命,即一种新产品从开始进入市场到被市场淘汰的整个过程。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电票创新,不仅要考虑电票产品的种类创新,还要关注电票产品的形式创新。既要结合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模式创新,又要关注电票在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回购和交易等环节的不同特点,开发出电票非标和标准化的创新产品,加强创新产品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应用和管理。

  (4)电票创新要兼顾非标产品和标准化产品之间的交叉互补。

  电票签发、承兑的直接收益趋小,保证金要求也越来越低,电票贴现、转贴现的利差空间逐步缩小,这为商业银行的票据经营模式创新和电票产品多元化创造了重要的市场机遇。

  一是加快开展电票非标产品创新。商业银行可以拓展其他非标创新产品,如电商供应链电票“1+N”打包融资、电票定向资管计划、电票理财产品、电票资产证券化融资等。二是逐步开发电票衍生品等标准化产品创新。随着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上海票交所市场条件不断成熟,可以尝试开发票据衍生产品创新,允许商业银行、金融企业等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买卖以电票为标的物的衍生产品合约。与其他金融要素衍生品类似,电票衍生产品可以重点开发电票远期、电票掉期、电票期权、电票互换和电票信用违约互换(ECBCDS)等。

  4.完善市场管理手段,加快电票创新制度建设

  (1)建立统一的电票信用评级体系。

  建立电票信用评级体系,明确电票信用风险识别因子,有利于修正电票交易过程中的主观判断,使电票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够做到定量化、标准化、理性化,减少电票业务操作风险。建立统一的电票信用评级,至少在电票市场能发挥三个作用:一是使得电票交易信息更加透明,二是使得电票交易风险更加可控,三是使得电票创新更加有理有据。

  (2)建立灵活的市场利率制度。

  按照市场经济原理,商品价格应该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同时也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在电票市场中,电票产品价值可以通过信用评级予以量化,电票价格则表现为电票的市场利率。在电票产品和资金供需未变的情况下,信用评级高的电票具备投资价值,市场利率应该更高,投资可以获得更高收益。但是,与普通商品市场不同,票据市场还受到金融市场资金供需、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及央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较大影响。所以,电票市场利率不仅要反映实体经济强弱,还要成为反映金融市场资金面是否充裕的“晴雨表”。

  (3)建立有效的做市商制度。

  如果一个市场没有建立做市商制度,其市场交易一般不太活跃,真实的市场利率也不可能形成,这将使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大打折扣。因此,上海票交所应当建立做市商制度,约束市场参与者行为,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成为电票交易市场做市商,激发电票交易的市场活力,产生电票的创新动力。

  (4)建立长期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产品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专业人才,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和不断的市场实践。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的票据经营机构分散各地,分支机构自营票据的专业人员相对较少,日常工作疲于应付业务营销和具体办理,无法达到人力、资源、信息的统一整合。要提高电票创新的效率,就必须注重票据专业人才的长期培养和有效激励,使有志向和有能力的年轻业务骨干能够专心投入到电票的创新事业之中。

  5.融合科技创新工具,促进电票创新信息化

  (1)加快电票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电票信息系统建设,既可以为电票业务提供安全高效、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多功能、综合性、交互式的业务处理平台,又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大数据挖掘,根据投资者偏好提供相应的电票创新产品推介。

  另外,要注重电票信息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名录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共享,提高电票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率;加快电子商业汇票信息系统与银行各系统之间的链接,使银行间客户信息能够相互衔接,实现共享。尤其是,要关注中小银行系统及企业电票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方便中小银行的客户网上签发、查验、托收电子商业汇票,以提高电票的普适性。

  (2)适应市场支付手段更新。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中国线上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与之相对应的第三方支付、二维码支付等全新移动支付方式在中国实现了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和兴起,为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搭建了支付体系,逐渐演变为互联网金融的桥梁和核心,同时也促进了货币电子化进程。为适应移动时代支付手段的更新,可以集合网络账户闲散资金推介电票理财产品,针对“B2B”平台开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及电票供应链融资等。同时,建立电票交易移动平台,创新电票交易工具,使电票交易、支付结算、查询等功能均可在移动平台上完成,提高电票交易的便捷性。

  (3)加快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等参与机构自主直接接入电票系统的能力。

  6.加强电票创新监管,控制电票创新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是当前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也是电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监管要求。

  从市场规范程度看,新兴市场普遍存在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及监管技术落后等问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深化调整,信用风险程度也将有所加深。同时,民间资本、民间借贷间接参与票据市场投融资,进一步提高了信用风险管控的难度和复杂性,束缚了电票市场由新兴向成熟创新发展的步伐。

  票据作为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的资产业务,在实体经济发展中也扮演着服务者的角色。票据可以通过央行的再贴现功能达到控制货币投放、调节市场利率等宏观调控目的,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金融机构资产均衡配置等方面起到促进经济微观改善的作用。但是,由于现在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及上海票交所在票据市场上实行分段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将对电票发挥支持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及客户服务等的功能和创新形成一定的约束,亟待加强电票市场规范和创新监管。

  第一,要统筹监管重要金融机构和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严密监控电票操作重点环节,防止重大操作风险,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第二,人民银行可以设立票据专项统计月报制度,将上海票交所、区域票据交易中心等的主要业务情况统计到央行票据月度报表,对全社会公开发布,形成电票创新发展和业务监管的强大合力,补齐电票监管短板,避免电票监管空白。第三,建立电票创新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明确风险点和操作规范,防患于未然。第四,及时处置风险。由于电票业务与实体经济的密切结合,必须要加强企业信用风险教育,从源头控制信用违约事件。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信用意识,积极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电票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揭示电票市场交易风险,提示投资者注意控制好资金杠杆率,防止过度投机搅乱电票市场运行秩序,进而影响电票创新活力。

  (作者单位:江西财大九银票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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