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借鉴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江苏法制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6-01-11 10:42:25
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虽然是市场经济的自发选择,但也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其中,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重要手段的税收政策是关系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本文通过对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现代服务业税制、税收政策的比较分析与借鉴,在剖析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及税收政策局限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取向。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
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够广。增值税和营业税具有叠加交叉、设置不合理的矛盾。比如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和其他的劳务服务业征收的就是营业税,却并未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税率偏重。自前几年开始增值税转变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比如购进的固定资产的税额有所抵扣,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大约由百分之五下降到百分之三,这样相比较之下营业税的税收压力便有着显著的偏高形式。
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失去平衡。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象中不如当代的服务业。新企业所得税的法律税收便利包括十二条,为第一第二产业的便利有六条,包括当代服务业的仅有很少的便利。
我国借鉴的国外的经验
加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合并。服务业收入不光是包含了商品销售收入,还包含了劳务服务的收入,增值税进行税额批准进行抵扣,可是营业税的税额不让扣除。具有特殊的劳务服务业来说,国家仅仅去征收营业税,使营业税的抵扣链条脱落。
制定加快每个区域均衡发展的税收政策。减少西部区域对于服务业的税收负担,减少现代服务业区域所带来的差距;保持东部的税收要求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之间存在的良好的关系;给予地方政府相对应的权利,加强地区之间税收的合理配置。
转化税收优惠方式扩大税收的优惠范围
一、把直接优惠转变成以间接性优惠,发挥间接减免在税收过程中的优惠;然后把最终的减免转变以中间减免,把企业经营结果的年度减免转变为具有方向性的投资、研究过程的减免。
二、税收的优惠政策的拟定需要把着重点显露出来,带有指定性。要依照不种类型服务业制定不同优惠条例。对相对密集的技术产业实行加快技术研究;对劳动密集型的要纳入失业人士的优惠;对经营风险比较大的加大抗打击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总而言之,就是我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一定要带有准确的目的性、科学性,让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在税收政策的指引下合理、高速、持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