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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养融合产业发展 将开展"家庭医生"契约服务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新闻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5-26 10:28:13
  25日上午,省民政厅和省卫计委签订了“四川省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该备忘录涉及统筹医养融合发展规划、开展“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等多方面。
  在统筹医养融合发展规划方面,备忘录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利用富余资源举办老年病护理院,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养结合的综合服务;鼓励三级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延伸点和病区,为养老机构提供包括人才培养、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帮扶。
  同时,备忘录还涉及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其中表示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扶持和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而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此外,养老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纳入新农合定点。
  值得注意的是,备忘录中还提出开展“家庭医生”契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为长期卧床、70周岁以上、独居等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探索家庭病床,定期上门访视。”
  合作还包括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协作发展健全长效机制、医养融合发展人才保障、强化资金保障方面。据悉,此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3年,意在全面推进我省医养融合发展,建立符合四川实际的医养融合服务模式,促进全省医养融合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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