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占比不宜作为约束性指标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东方早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4-01 11:18:01
如果国家“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各地势必上行下效,进而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干预,会产生与GDP导向、制造业为主导时大致相同的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简为“服务业占比”)作为“十三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在我国,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对于各级政府有着强烈的导向作用,所以,此议需要慎重,有待商榷。
这位委员的立论基础是,“从发展趋势看,从工业大国走向服务业大国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因此,要“实现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变,使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这一立论基础无疑是积极的,但是,如果忽视产业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忽视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刻趋势,那么,善良的出发点仍会将现实导入歧途。
一如讨论GDP指标的局限性,现行生产法(增加值法)的GDP统计,是将所有产业部门新创造出来的物品与劳务的增加值相加而得,亦有着明显的欠缺。这一基于第一、二、三产业的部门划分已经沿袭多年,但是,在技术进步、制度变革和商业模式演进的多重作用下,产业内涵和产业间互动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仍然按照现行统计体系是不得已而为之,其统计结果只能反映这一统计框架下各产业部门的规模,却忽略了全产业融合和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再将服务业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会产生与GDP导向、制造业为主导时大致相同的问题。当然,统计分类滞后是一个很难避免的问题,新的调整和分类需要很长时间才有可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充分研究和揭示这一滞后的现实及可能产生的问题,并尽可能吸取和采纳理论界与国际组织关于产业分类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准确把握产业内涵演化的基础上,研究其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时指出,“制造业是我们的优势产业。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制造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中国制造”大而不强,在全球产业链分工模式下存在一定的“低端锁定”效应,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服务投入即研发、创意和设计等投入不足;制造业就业率不仅明显偏低,而且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在下降,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更多的是进入服务业而不是制造业;部分城市和地区迫于生产成本、资源环境、产能过剩或就业的压力,出现了盲目去工业化倾向,将提高服务业占比作为主要的政绩指标,同时,由于考核指标中未区分传统与现代服务业,致使一些地区服务业能级偏低。由此将使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发展质量不高、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效率相对低下且提升缓慢,最终将导致中国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进而产生新的结构性失衡。
而且,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存在双向溢出、互动发展的关系。制造业是服务业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可为服务业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运行平台和诸多服务赖以存在的介质,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对服务业的中间需求,且随着先进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对服务业的需求层次和总量会不断提高,有助于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能级,扩大服务内涵和手段,带动现代服务业及整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当着促进其他部门持续增长的过程产业的角色,为劳动、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带来更高的生产率,并改进商品与其他服务的质量,是价值增值的主要源泉,将直接影响增长速度的快慢。没有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就不可能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业部门。
还需要指出的是,服务业占比是一个结构性指标,它一方面是产业结构演进的结果,另一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地区间差异,如果国家“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各地势必上行下效,进而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干预。殊不知,未来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将主要依赖创业创新,政府要关心的是创业创新环境的不断改善,而不是服务业占比增加多少。任何一个地区和城市,只要创业创新活跃,各种新兴的服务行业和服务业态就会充分发展,其服务业占比就会自然上升。如若不然,却要将服务业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那么,盲目推动的服务业发展,仍将产生一些制造业部门已经产生的产能过剩问题。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未来政府职能将主要集中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因此,要在这些领域寻求合适的约束性指标,如碳排放配额。与此同时,在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方面,设置包括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在内的相关指标,以反映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