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7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由董事长姜文正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何文松、副董事长左跃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兼总经理徐杰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让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9.43%股权并转销对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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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廖学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