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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石油消费税开征市场低迷需改变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1-16 00:00:00

  随着全球原油需求的不断增长、市场投机活动日益严重、美元的持续贬值以及中东地区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因素,使得国际原油走势跌宕起伏,国内炼油版块利润严重亏损,石油炼化企业在艰难中生存着。

 

  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和提高暴利税起征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税,但近期确成为舆论热点。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接受记者采访时笑言:“显然,暴利税有助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提高毛利率,而消费税如果按照山东那边传出的消息,则有助于推动气态原料的深加工。”

 

  2006年3月26日国家开始正式征收暴利税时,起征点为当时的40美元/桶,2006年至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年平均上缴723亿元;当2011年11月起征点调整至55美元/桶后,两大油企2012年总计可少缴纳税费约400亿元。一旦提升到79美元/桶,两大油企或将继续减负高达405亿元。

 

  而新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却被传出或将推迟到2月甚至将会拖后至两会之后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亦仍需完善。新政将直接打击调和汽油的市场成本优势。对于一些新型石油产品如煤制油、页岩油等,如果先前有免税政策,那么将延续执行免税;如果没有,则一律征收消费税。”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文件提及了工业、企业和个人,并未将商贸公司单独提及,近些年从事油品贸易的商贸企业均处于消费税征收的真空地带,也成了油品避税的主要环节。“消费税新规”始终掩纱半露,政策的不明朗加剧了市场的观望气氛。

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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