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化工企业废旧、停用罐区安全管理,对全市化工企业废旧、停用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摸底,要求各企业立即妥善处置废旧、停用储罐内的危险化学品物料,并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实施封闭管理,未经相关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罐区作业。
严把化工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对春节期间停产的企业,逐一实施复产验收。对设施设备检修维修不到位,人员培训教育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不合规,安全连锁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防雷防静电、特种设备检测不合格,应急救援器材、消防等设施非完好可用的一律不予复产。
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逐步实现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